关于“自媒体述评”的问题,小编就整理了【3】个相关介绍“自媒体述评”的解答:
人们对社交媒体的看法?在我看来,在社交媒体上展现你的生活是一把双刃剑,有利也有弊。
一方面,在社交媒体上展现自己的生活给我们带来许多好处。第一,我们可以把生活中的美好分享给别人。分享有趣的事物,可以激发我们对美好生活的热情,传递正能量。第二,可以让不常联系的朋友了解我们的近况,保持联系。通过我们发的动态,别人在社交媒体上能够轻松地了解对方和保持友谊,不受时间或地点限制。最后,你的才能可以在社交媒体上得到欣赏和认同。当你唱了一首歌分享到社交媒体上,你可以收获到赞美和关注,这会让你找到自信,鼓励你继续坚持唱歌。
另一方面,在社交媒体上展现自己的生活给我们带来的麻烦数不胜数。首先,你的隐私会暴露。你在社交媒体上留下的所有痕迹都会被看到,诸如你的情史、病史生活轨迹等,而且遭遇人肉搜索和网络欺凌会易如反掌。其次,会助长不良的风气
如何看待劣迹艺人?这样看待劣迹艺人,如下:
艺人享受了作为明星、偶像的“红利”,理所当然应对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。
劣迹艺人的问题确实给影视、演出市场带来很大风险。艺人一旦出现劣迹,不只是他自己的问题,可能涉及多部作品,给背后的投资带来不可控的风险。
“出了问题,艺人应该承担后果,这是无可厚非的。但对他们的惩戒应做到有章可循。比如,受其牵连的作品及背后资本的风险应在可控范围内,受他们影响的作品是否可以进行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。
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邀请、组织处于联合抵制期内的演艺人员参与演出行业各类活动,也不得为其提供其他宣传、推介等便利。
其他相关平台也有责任响应,比如广电媒体和社交平台等。毋庸讳言,一些艺人尽管劣迹斑斑,但依然过得风生水起,原因就在于一些平台在流量思维支配下,置禁令而不顾,将有劣迹的艺人奉为座上宾,在消费“劣迹艺人”的同时也在消费自己的形象。
作为公众人物,那么本身就应该树立起一个正能量,一个好的标榜,如果说做错了事情或者是违反了法律,那么像这样的艺人,个人觉得就不要付出了,因为如果付出的话,会给青少年带来一些不太好的影响,他们会觉得好像做错了事情。不需要承担太大的代价一样。
媒体有什么权利?1.采访权。即媒体及其记者拥有根据自身特点、自主地采访受众关心的一切社会生活,尤其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件的权利。
2.报道权。即通过采访获得有关材料后,有权公开而不受被采访者或其他单位、个人干涉的权利。
3.评论权。即媒体有权对其报道的内容进行分析、评述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“自媒体述评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“自媒体述评”的【3】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